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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5章 腾飞背后是压制已久的经济(1 / 2)

【当国有企业改革陷入困境之后,国家开始将改革的重心转向非国有经济,其中又以乡镇经济因改革,出乎意料地极大刺激了中国经济增长。

包产到户推广开以后,大多数农村还是保留了生产队和集体财产。

这些集体财产中就包含了规模较小的社队企业。

在此前的三线建设背景下,国家强调地方自给自足,发展五小工业有助于建立相对独立和完整的地方工业体系,减少对外部物资的依赖,提高应对战争等突发事件的能力。

同时五小工业小而全的生产内容,又正好能与侧重重工业的大型国企形成互补。

这就是社队企业广泛存在于农村和地方的由来。

他们涵盖小煤矿、小钢铁厂、小有色金属矿、小化肥厂、小电站、小砖窑厂、小水泥厂和小机械厂等,突出的就是一个小而健全。

但是随着国家原有的体制出现弊端,财政赤字压力越来越大,国企效益越来越差,经济危机到来了。

为了避免社队企业跟国企争夺资源,政府对他们进行了非常多的限制。

社队企业只能使用国企生产剩余或难以利用的边角余料等资源,或自行采购市场上的零散资源进行加工生产。

并且社队企业的产品价格,由物价部门审定,防止其通过低价策略抢占市场份额。

生产设备本就陈旧、产能低下的社队企业,再遭到这么一限制,处境就真的艰难到快要无法维持的地步。

到了改革开放初期,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效率大幅提高,农村出现了大量剩余劳动力。

于是国家稍微放开了对社队企业雇工人数的限制,以此增加农民的就业和非农业收入。

社队企业才又一次迎来发展的机会。

到了1978年,全国的社队企业职工有两千八百多万人,占到了全国就业人员的百分之7,产值占到了国家总经济的百分之13.5。

但是当时国家仍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渡阶段,资源分配主要还是以大型国企为主。

于是国家限制社队企业必须遵循“三就地”原则,也就是就地取材、就地加工、就地销售。

资金也是资源的一种,所以国家还加重了对社队企业的税收,限制了社队企业的贷款。

社队企业无奈又一次面临发展艰难的境地。

不过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逐渐转型,社队企业很快迎来了巨大发展机遇。

因为家庭联产承包制全面推广以后,使得原本被国家用集体化高度榨取劳动剩余的农民,重新拥有了财产支配权和土地使用权。

并且随着粮食产量增加,农村劳动力剩余,政府对人口流动态度由“堵”转“疏”。

户籍制度开始松动,国家允许农民自理口粮进集镇落户。

由此广大农民又拥有了支配自己从事任何劳动的权力。

同时政府还大幅度提高了农产品收购的价格。

如此一来农民更愿意种粮食了,手里也开始有存款可以消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