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这些事情之外,经过张居正的斡旋,徐阶孙子徐元春和申时行长女的婚事算是定下来,朱载坖也随即下旨赐婚,算是将此事定了下来。
而海瑞的一份上疏也让朱载坖陷入的沉思之中,海瑞给朱载坖上疏,请求朱载坖对于大明现在的部分贱民予以豁贱为良,将他们的贱民身份予以取消。
海瑞的奏疏立即引起了很多群臣的反响,甚至连一向不怎么在这些问题上说话的勋臣们也上疏认为可以取消部分贱民的贱籍,大明也是存在贱籍了,除了传统的倡优、胥吏、奴婢这三种贱民之外,还有很多因为政治原因沦为贱民的,最主要的就是太祖时大肆屠戮功臣并广泛株连,功臣勋贵大量被杀,其家人、奴仆亦有被罚没入官。
还有就是成祖时为了震慑建文旧臣,成祖大肆屠杀忠于建文帝的大臣并进行广泛株连以求斩草除根,被诛杀的大臣家属都被罚没为奴或贬入贱籍不得脱身。
很多臣子们认为事情已经过去百余年了,就算是有天大的罪过,也差不多了,应该予以赦免,但是朱载坖关心的显然不是这些人,赦免这些人固然可以为朱载坖赢得政治声誉,但是现在朱载坖关心的不是这个,朱载坖和海瑞关心的都是一种特殊的贱民——佃奴。
在东南,有些地方又称佃仆,世代继承奴仆身份,隶属于主人为其服务的贱民,虽然他们并不是大明法定的贱民,但是实际上地方官府已经将其视为贱民,他们来源五花八门,有被压为奴的佃户、自愿投靠的贫民、沦落的贫民、入主家赘婚配者或家奴转变。佃仆在大明律中并未被直接规定属于奴婢,但在实际生活中,因为与地主有实际的主仆关系,所以与奴婢相差无几。
刑部就曾经对此事发布过解释:为奴而兼佃仆者,即退佃而名分永存。也就是说,佃仆的佃户身份可以随着佃约的解除而消失,但是无论其是否继续佃种主人的土地,也不能改变其与主人之间的主仆名分,如遇官司或与主人、良民发生纠纷,仍然在法律上低人一等,被当作奴婢对待。
海瑞在上疏中认为,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既然他们并非朝廷在法律上规定的贱民,为何地方官府要以贱民视之,这会使得这些地主豪强隐匿人口,朝廷损失税源,朝廷应该以法令的形式将他们的贱民身份予以革除。